为了切实推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依据有关法律及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,制定校务公开制度。
一、组织机构:
1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,副校长任组员。
2、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,工会主席及一位党支部委员任组员。
3、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由领导小组指定校长室、教导处、总务处、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执行责任人。
二、校务公开的内容:
1、学校重大规章制度公开。《学校章程》、《学校三年发展规划》、《学校近远期发展规划》、《学校课程规划》、《学校工作计划》等出台前,要经过校行政会认真讨论,并经教代会审议,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切实可行的书面方案,方能公布实施。
2、学校改革方案、举措公开。为适应教育的改革发展,学校组织制定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各类改革方案,需经学校行政会乃至全体教师会议认真讨论,方可组织实施。
3、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公开。学校组织制订促进发展的各项阶段性管理制度,在经校行政会讨论以后,通过教代会审议,才能公布组织实施,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。
4、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,大宗物品采购供应情况公开。学校在重大基建项目和添置贵重教学设备时,必须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,并向教职工公开招投标情况及实施情况。
5、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职责分工及岗位责任公开。学校管理层级管理情况和具体分工情况公开。
6、学校收费情况公开。学校收费工作要依据中央、市、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。公开政策依据、项目内容、收费标准和监督机制。
7、学校财务收支公开。学校财务收入指财政拨款、社会捐、学杂费及学校其它收入。财务支出指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、业务费、修缮费、设备购置费及其它费用支出等。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全体教职工(或教职工代表会议)公开。
8、教师职称评定公开。职称评定工作实行指标公开、条件公开、程序公开、评审结果公开。
9、教职工福利工作情况公开。教职工的业务考核、评优、晋级、教职工聘任、提干、提薪等公开。
10、学校利益保障,办事标准公开。学生评优、奖惩、费用的减免、资助、办事标准及程序等方面公开。
11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。领导的收入、出访、考评、晋级等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公开。
12、工会的捐款、教工互助基金的使用情况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公开。
13、教职员工绩效工资、资金等分配方案公开。
14、聘用合同制教职工的岗位职责、上岗条件、岗位考评标准及权利与义务公开。
15、教职员工医疗保障福利事项等相关制度公开。
16、市、区、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、优秀队员(长)、优秀中队的评选条件、程序和结果公开。
三、校务公开的形式:
1、召开会议:以教职工代表大会、教职员工大会、校行政会等形式公开校务;通过召开全体学生大会、学生家长委员会会议公开有关校务。
2、书面公告:以公告栏公告、通知、网络、家长信箱等形式或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校务。
3、其它形式:以校长接待日、家长开放日、班队会开放等形式公开校务。
四、校务公开的程序:
需要公开的校务,应视学校具体情况,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凡需提交教职员工(代表)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,要事先发给教职员工(或代表),让教职员工了解实情,组织预审,广泛听取意见,校领导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后,再提效教代会进行审议通过,并写出会议纪要或决议。
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,平时应注意收集教职工群众的反映、意见和建议,学校领导要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地研究和分析,采取不同的渠道公开做出答复或说明。
五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。
2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,对校务公开需要处理的事情按分工由主管部门进行解决。
3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听评会。校务公开工作要纳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,探索校务公开工作的新路子,使校务公开不断完善,实现校务公开工作正规化、制度化。